为进一步优化桂山镇辖区交通秩序,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,切实压降道路交通事故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桂山镇人民政府《桂山镇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》要求,我镇决定即日起开展桂山镇辖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。
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交通现状
(一)桂山镇辖区内存在观光车违规营运情况,部分没有取得正规运营资质的车辆(如观光车、汽车、三轮车等)在桂山镇辖区内违规载客、收费。
(二)部分司机在驾驶摩托车、电动车等车辆时未按规定要求佩戴头盔,对自身和乘客带来安全隐患。
(三)辖区内部分三轮车存在违规载人、违规停放现象,尤其严管路片区、十五湾片区、客运站片区,为三轮车违规停放多发区域,严重影响行人通行和行车安全。
(四)部分司机在驾驶机动车时存在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、占用两侧机动车道、逆行等不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行为,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身和他人的伤害,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。
二、整治区域
桂山镇辖区内主次干道、主要交通路口、商业街道、公共场所及周边、交通运输中心及周边、学校及周边、卫生院及周边、桂山村、桂海村等区域范围。
三、整治重点
(一)驾乘电动自行车、电动轻便摩托车、电动摩托车、摩托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、逆向行驶、未按规定安装号牌、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、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。
(二)驾驶非机动车不遵守道路交通规则、不走非机动车道、逆向行驶、违法载人、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。
(三)驾驶机动车不礼让行人、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、随意变更机动车道、不遵守交通信号规定、不使用安全带、违反标线指示随意掉头、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。
(四)辖区内车辆(含汽车、酒店民宿接送车、摩托车等)无正规运营资质违规营运行为。
(五)正规运营资质车辆随意停车载客、超员载客、超速行驶、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(六)利用货物、锥桶等物品占用公共停车位、停车泊位外违法停车、违规停车驾驶人不在场、违规停车驾驶人拒绝驶离带等违法行为。
(七)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。
四、整治措施
(一)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教育劝导、现场查处、设备抓拍等方式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整治。
(二)对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,桂山镇派出所将依法实施处罚。对拒不接受或配合执法,妨碍人民警察或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的,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相关规定处理。
(三)整治期间,对电动自行车、电动轻便摩托车、电动摩托车、摩托车不按规定安装号牌、对乱停乱放、不佩戴头盔、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。
(四)严厉打击各类车辆(含汽车、酒店民宿接送车、摩托车等)违规载客、违规收费等交通违法行为,抄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。加强对岛上车辆的监管力度,依法取缔违规营运行为,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。
(五)加强对三轮车的监管,明确规定停放区域和载人标准,禁止在桂山镇辖区内非法载人。对于违规载人的行为,予以严厉打击,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。
(六)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,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。加强对机动车道和行人道的监管,对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进行处罚。同时,建立长效管理机制,在桂山镇辖区内加强巡逻,对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,确保交通秩序持续改善。
本次交通秩序大整治自通告发布之日起,长期推行。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,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,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,共同维护良好安全,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秩序。
特此通告。
桂山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
2023年11月20日